证券代码:002118 证券简称:*ST紫鑫 公告编号:2023-064
【资料图】
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
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
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《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
询函》(公司部年报问询函〔2023〕第 135 号,以下简称“问询函”),要求
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,并在 2023 年 5 月 22 日前将有关
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履行披露义务。
此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延期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前回复问询函
并对外披露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
《证券时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
(www.cninfo.com.cn)的《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度报告问询
函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61)。
截至目前,相关回复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,因此无法在 2023 年 5 月 29
日前完成上述《问询函》的全部回复工作。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《问询函》,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。
延期期间,公司将认真落实《问询函》中的有关要求,积极推进并尽快完成此次
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,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《证券时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券日报》《中
国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 (www.cninfo.com.cn),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
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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